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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17  作者:    点击:[]次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该遴选办法。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业海、孙洪广

副组长:王庆富、尤亭亭、杜爱华、孙举涛

成员:贾明明、尹德琪、高媛、石燕萍、孙学红

联系人:尹德琪、高媛,电话:84023993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的要求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遴选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学生前6个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5%,前6个学期未曾出现不及格科目现象

3)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学生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并以综合测评得分作为遴选排名的主要依据。

(4)外语成绩较好,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含)以上

(5)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后复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质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7)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并声明回避关系,否则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四、遴选程序

1.报名。根据名额分配及遴选条件,按照6学期综合测评平均分(以百分制计算)排序获得推免资格并进行报名。

2.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9月18日前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经辅导员及两名主要业务课主讲教师推荐《青岛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任课教师(辅导员)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成果(如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回避关系(学生)。

3.公示。学院将推免人选予以公示。

、其他说明

1、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本人自行书写《放弃推荐资格的声明》,声明中应说明放弃的原因

2、对学院推免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实名于公示后1日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院将于3日内进行复议答复,复议结果即为学院最终处理意见。监督电话:0532-84023993。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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